新余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
- 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竹山路298号三楼新余仲裁委员会
- 联系人:周平芳
- 联系电话:0790-6449705

考核方式:
- 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招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法学类或中文、经济类等,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无不得报考的情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1至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法学类或中文、经济类等,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父母及配偶被列为失信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

(一)薪资报酬: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过后33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福利待遇:缴纳社会各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到2024年5月27日。

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竹山路298号三楼新余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周平芳,电话0790一6449705。18870282233

标签: #招聘 #试用期 #缴纳 #新余 #面向社会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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