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6日9:00。
2. 报名地点:江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3. 联系人:周刚,电话:023-72373811。
4. 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江东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核方式:
1. 资格审查:由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集体研究: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办事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3. 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其签订安全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涪区交安办〔2021〕2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安全劝导员共4名。
(二)招聘条件
重庆市户籍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9.刑满释放人员。
10.戒毒康复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审查确定、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6日9:00。
2.报名地点:江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人:周刚,电话:023-72373811。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江东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查确定
由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经办事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安全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
四、岗位要求
(一)作息要求。一级劝导站(七龙劝导站)每天务必保证2名劝导员在岗,包括节假日,每天6小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可以根据季节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每周计划安排中适当调整起止时间,满足每天6小时工作时间。二级劝导站(铁场村、太阳村、)劝导员赶集日和重要节假日上岗,每天6小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可以根据季节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每周计划安排中适当调整起止时间,满足每天6小时工作时间。另在上学期间的每周五和周日两个下午上岗,录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春运、两会、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所有劝导站必须按照安保工作要求全日制上岗,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劝导员工作期间,劝导站横杆保持关闭,对过往车辆按规定进行劝导检查后放行,录入劝导日志,不得长时间打开劝导站横杆,对过往车辆不经劝导直接放行。若车流过大引发堵车,可随机抽查部分车辆后放行。
五、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3日
标签: 劝导 涪陵区 人员 00 岗位 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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