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太湖水域的渔政管理。因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湖区执法辅助岗位
工作地点:太湖水域(苏州、无锡、常州、湖州)
二、招聘人数
湖区执法辅助人员5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和责任感,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0日之后出生);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会游泳。
党员、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太湖渔民子弟、有专业技能特长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限:2024年1月21日截止。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发送至Email:63033838@qq.com。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三)面试
主要考察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五、聘用合同、待遇及其他事项
1.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
2.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参照太湖渔管办同等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60350016、66030708
七、本招聘公告由太湖渔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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