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开展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周一)9: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
联系电话:024-86936519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重新打印;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载打印;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相关佐证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提供任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务合同等;
7.由本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8.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等环节,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
其中,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留存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二)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于资格审查当日8:45分准时到省政府西门,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http://rfb.ln.gov.cn/)中“通知公告”栏内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标签: 资格 审查 面试 考生 辽宁省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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