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公开招聘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公司正式在岗员工,通过内部公开招聘的方式,为质量检测中心选聘评酒员10名,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官网和汾酒协同办公平台发布。应聘者需满足基本条件、任职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核、考核等环节。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官网和协同办公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招聘过程中,汾酒集团纪委全程监督,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事宜,未接到通知者即视为未通过。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招聘管理办法》要求,现面向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在岗员工,通过内部公开招聘的方式,为质量检测中心选聘评酒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质量检测中心感官检评室评酒员岗位,招聘人数为10名(含男女各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章守法、严于律己,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热爱汾酒、品德端正、爱岗敬业、主动负责、注重协作、服从安排;

3.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技能和专业知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不良纪录。

(二)任职要求

1.在酿酒或成装一线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与汾酒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满一年;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可适量饮酒且无酒精过敏;

4.经招聘录用的人员,五年内不能调离该岗位;

5.嗅味觉灵敏,无传染病、皮肤病、癫痫病、精神病等疾病,符合食品行业的健康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含被拘留的)或者现处于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法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核--考核--确定人选--公示--录用等流程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官网和汾酒协同办公平台发布。

1.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http://www.ssco.ltd/)

2.汾酒协同办公平台(https://noa.fenjiu.com.cn)

(二)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表)与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模块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1月22日下午17:00

(三)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后续事宜,未接到通知的,即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考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组根据评酒员任职要求对感觉器官灵敏度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10名拟录用人员,其中男女各5名。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通过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官网和汾酒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录用者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手机号码务必填写准确,确保通信正常。因报考者手机号码错误或因通信不畅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考核的,责任自负;

2.海外院校毕业生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招聘实施过程中,报考者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招聘环节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招聘工作各环节以招聘工作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对招考环节出现个人原因耽误或不达考核标准的,均不能继续后续招考活动。

5.汾酒集团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8-7329935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表: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招聘 汾酒 应聘 -- 录用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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