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马小媛同志到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 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1 | 业务部门 | 产品销售经理 |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愿意学习、有上进心,具有忘我的奉献精神; ③热爱销售工作,学习能力强,优秀的沟通表达及交际能力。 | 马小媛 | 1 | 女 | 山东省济南市 | 36 | 本科 | 山东师范大学 | 教育学 |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反映。
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010-63917202
邮箱zhangqian@changhongit.com
监督投诉:
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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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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