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 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珠区信访局一楼报名。
-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考核方式:
-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 面试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负责行政事务、信访办理、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以及勤务保障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学习意识强,形象好,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熟练掌握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能接受出差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要求。
(四)持有C1以上驾照,驾驶技术娴熟且熟悉市内交通线路。
(五)至少有5年以上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基层社会矛盾和治理方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三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内容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历、特长、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和相关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海珠区信访局一楼报名。
3.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东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9088201。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标签: 招聘 面试 报名 人员 聘用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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