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由富民县民政局结合实际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因工作需要,富民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其中:卫生保洁岗位1名、门卫值守岗位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无违纪违法行为。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4.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城镇登记失业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卫生保洁岗位:限女性,学历不限,52周岁以下。
2.门卫值守岗位:限男性,学历不限,57周岁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重大疾病和其他传染病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周末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富民县民政局(原人社局老办公楼富民县黎阳路146号)。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相关城镇公益性岗位证明材料;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富民县就业困难认定表》及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聘用及体检
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由富民县民政局结合实际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顺延递补,请应聘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富民县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每年1签,聘用期限满后视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卫生保洁岗位工资184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失业保险);门卫值守工资184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失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寸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7008、0871-68815157
手机号码:138 8824 7892、184 6801 7572
其他未尽事宜由富民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富民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2日
标签: 富民县 岗位 民政局 招聘 报名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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