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消防工作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同时提供近半年内镇级医院以上身体健康体检报告一份。
3. 报名咨询电话:刘金灿站长(联系电话:13887228045);李万红副站长(联系电话:15878894716)。

考核方式:
1. 报名审查:由沙溪镇消防工作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2. 面试:由沙溪镇消防工作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互动、能力测试。
3.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单杆引体向上、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成绩评定考核时统一通知。
4. 政治审查:由沙溪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推进沙溪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及《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本人自愿: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优先。

(二)因消防工作需要,仅限男性,优先录取沙溪镇内人员。

(三)专职队员要求:高中(不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至45周岁,有驾驶证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执行《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一)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县财政保障、大队工作任务和专职消防员岗位实际发放,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保险保障

正式录用后,依法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大病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每年统一安排到医院进行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三)休假待遇

1.公休假,按现役政府专职消防员休假标准休假。

2.工作期间,住宿、服装、被装均由单位免费提供。

3.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消防员招录考试及驾驶员培训。

(四)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同时提供近半年内镇级医院以上身体健康体检报告一份。

(三)报名咨询电话

刘金灿站长,联系电话:13887228045;

李万红副站长,联系电话:15878894716。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沙溪镇消防工作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由沙溪镇消防工作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互动、能力测试。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单杆引体向上、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成绩评定考核时统一通知。

(四)政治审查。由沙溪派出所审查,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六、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至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沙溪镇消防工作站负责解释。

竭诚欢迎有志于沙溪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沙溪镇消防工作站

2024年5月21日

标签: 专职 消防工作 沙溪镇 招聘 消防员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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