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志丹县公开招聘专职讲解员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核方式:
-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才艺表演等。
- 笔试:主要考核公共文化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史等知识与相关岗位所需求的知识。
- 综合成绩测算: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为提升文物宣教水平,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文物管理所讲解岗专职讲解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志丹县文物管理所讲解岗专职讲解员6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红色文化和讲解工作;
2、志丹户籍(2024年1月1日前户籍在志丹县)或志丹县生源;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男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谈举止大方得体,形象气质较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 (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组织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idan.gov.cn)、志丹融媒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在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idan.gov.cn) 下载《志丹县公开招聘专职讲解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二寸彩照),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所需证件及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进行身高测量,审核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31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请予妥善保存。
7.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参与。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才艺表演等。满分100分。
(3)评分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由第三方机构委派7名评委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分数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根据公开招聘数量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总数但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共文化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史等知识与相关岗位所需求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
3.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列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递补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公开向社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文旅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志丹县文物管理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合同签订后向人社、财政等部门报送人员名册进行备案。
四、招聘人员待遇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属县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岗位,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不纳入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的,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二)薪酬待遇
1.福利待遇:参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系统聘用制讲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发〔2023〕15号)执行(不含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
①讲解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②工资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和正常晋档补贴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每月岗位等级工资标准为2800元,每晋升一个等级,岗位等级工资增加500元(初级讲解员不享受晋级补贴)。享受正常晋档补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从下个年度的元月起,正常晋档补贴增加100元。
③讲解员工资总额的50%为基本工资,50%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具体考核评定标准由县文物管理所制定,根据讲解员出勤、日常考核等情况按月发放。
④专职讲解员共分六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初级讲解员)。其中特级占文管所讲解员总数的5%左右,一级占比15%、二级占比30%、三级占比30%、四级及以下占比20%左右。在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低等级讲解员可以高职低配占用高等级岗位。
⑤等级晋升: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初级讲解员,初级讲解员工作满一年可晋升为四级讲解员;连续三年具备四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三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连续三年具备三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二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连续四年具备二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一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连续五年具备一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特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等级晋升的评审工作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
⑥在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的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五大保险中属单位应当承担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属个人应当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⑦参照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的标准享受夏季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可同时参加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讲解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办理转岗手续。转岗后,不占用专职讲解员岗位,继续享受原岗位等级工资,不享受正常晋档补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3.所聘人员达到转岗年龄前,必须专职从事讲解工作,专人专岗,不得抽调至其他岗位。招聘人员若脱离讲解员岗位,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五、纪律要求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1-6622223(志丹县人社局)
志丹县招聘专职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1日
标签: 讲解员 招聘 人员 笔试 志丹县 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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