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 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按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进行资格初审。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置合格线70分,70分以上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 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和俯卧撑,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评分,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4.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 政治审查:未具体说明内容,但作为招聘程序的一部分。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7〕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原则及人员管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编外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长沙市公安局岳麓交警大队或高新区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享受招聘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岗位及计划
湖南湘江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 |||||||
职位名称 | 招录计划 | 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基本技能 | 身高 |
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外勤) | 17人(岳麓区13人、高新区4人) | 男 | 28周岁 |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 不限(交通管理类优先) | 取得C2以上机动驾驶证(同时拥有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 身高170厘米以上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服务精神。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正常履职的心理疾病,体形匀称、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情绪管理能力,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与他人友好沟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7日-5月28日9: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与平川路交汇处岳麓交警大队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19112。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交近期白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按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期满后,将确定面试时间,报名人数不足,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具体5月30日见本网站通知。
6.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发放《准考证》,将会在报名(包括延长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电话形式逐一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本网站。
2.面试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与平川路交汇处岳麓交警大队院内。
3.面试所需材料: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面试结果应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置合格线70分,70分以下直接淘汰,70分以上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成绩计入综合得分。
(三)体能测试
1.体测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2.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测内容: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和俯卧撑。
4.体测结果应用: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评分,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通过本网站公示结果,并通知报到时间,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分配至岳麓交警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岳麓交警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
2024年05月22日
标签: 招聘 面试 警务 人员 报名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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