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4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彭阳县2024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4〕26号)及《彭阳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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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彭阳县2024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4〕26号)及《彭阳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彭就创组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经过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乡镇公示、会议审定,确定285名拟安置人员(城镇70人、乡村215人),现予以公示。

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052、7012368,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附件:1.拟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2.拟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花名册.pdf

附件:拟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花名册.pdf

标签: #彭阳县 #公益性 #岗位 #安置 #2024 #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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