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2日9时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
2. 报名地点:珲春市公安局一楼东侧大厅。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填写《珲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方式:
1. 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
3.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 面试: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 体检: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7. 公示: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珲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四)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5月22日至2006年05月22日期间出生);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5月22日至2006年05月22日期间出生);(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珲春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2日9时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考生本人填写《珲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备近期小二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按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资格要求其他报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4、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将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珲春市体育场;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4、笔试成绩查询:在“珲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通知。1、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珲春市公安局;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相应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不设及格线,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珲春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珲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珲春市公安局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新招录辅警实习期半年(含试用期1个月)工资数额标准为2867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评定层级后按珲春市公安局辅警层级薪酬标准兑现层级工资待遇。配发统一制式服装。(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四)本次招聘的辅警总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五)招聘工作由珲春市公安局机关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七)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珲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珲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本公告由珲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3-7714069 附件1:珲春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珲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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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珲春市 岗位 人员 聘用 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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