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资格初审、考试、体检。
因工作需要,新丰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丰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 | 2名 | 45周岁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居住方强、新丰片区内的优先考虑)。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高中及以上学历,会电脑操作办公。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地点:新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新丰镇淮海路15号)。
联系人:徐平
联系电话:0515-8321895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新丰镇将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日报、大丰就业创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丰镇 30 报名 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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