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周六、日除外。
2. 报名地点: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4楼409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崇文路1号)。
3. 报名材料:《苏盐开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方式:
1.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4. 体检、考察与公示: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苏盐开发公司)是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由苏州、盐城两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联合出资成立。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工作地点: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崇文路1号)。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学历 | 人数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备注 |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主管 | 本科及以上 | 1 | 法律类 | 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 需一线检查,值班、夜查等,适宜男性 |
办公室文秘 | 大专及以上 | 1 | 中文文秘类 | 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亲和力及扎实的文字功底;主要从事文字材料撰写、信息宣传等综合文字工作。 | ||
工程管理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1 | 建筑工程类 | 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沟通能力;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作。 | 需登高检查,加班等,适宜男性 |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8日。(9:30-11:00,14:30-16:30) ,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4楼409会议室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崇文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苏盐开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笔试通知。
三、 考试内容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相应岗位必备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大丰公共就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3年。
(二)待遇:实行富有激励的薪酬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咨询电话:0515-83205021、13813415849(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党政办)。
本公告由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苏盐开发公司报名表
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标签: 聘用 招聘 面试 笔试 合作开发 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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