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将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且必须完全符合《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及其他资料交至医院门诊综合楼十楼人事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
(4)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审查。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考核,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通知资格审查结果。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将进行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面试考核通过后,体检人员名单、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单位网站公告,请报考者保持关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医院总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7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医院门诊综合楼十楼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提示、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招聘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招聘咨询电话:
医院人事科: 0816-8177943
医院内审监察科:0816-8177948
附件:
附件3: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卫健).docx
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5 月21日
标签: 招聘 报考者 体检 聘用 岗位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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