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024.05)有关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本周组织开展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2日(周三)上午8:00;博山中学操场(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南150米,人员统一由学校东南门进入,车辆禁止入内),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检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二、参加测评人员
经现场报名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附件1)。
三、测评项目及达标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或违规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
(二)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领参加体能测评,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体能测评期间请考生对自己身体健康负责,注意自我防护,确保不因剧烈活动发生意外。
(五)考生如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的,请于测评前一天电话告知招录机关,联系电话:(0533)2138926。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测评 体能 考生 附件 参加 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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