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按照《202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察、体检人员(一)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202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时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淄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时间: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5月24日早上6:40淄川区人社局门口集合。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自带)。

(一)体检标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

1、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体检 考察 人员 招聘 淄川区 岗位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