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为确保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的公正公平,经齐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岗位增设初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初试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15:1的岗位增设初试。初试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各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初试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参加初试人数确定。其余岗位待初试完毕后,一并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初试方式及时间
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初试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三、初试流程
1、考生于2024年5月22日09:00—23日16:00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初试确认入口”,进行初试确认操作。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确认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初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不再进入初试程序。
2、考生于2024年5月29日09:00—6月1日9:00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初试通知书打印入口”进行初试通知书打印,未按时打印《初试通知书》及已打印《初试通知书》但未按规定时间达到考点,视为自动放弃。
已经参与确认且无正当原因不参加初试的考生,将纳入齐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失信人员名录库。
四、初试评分及成绩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五、其他
请考生认真阅读《初试通知书》,初试当天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初试通知书》(缺一不可),按要求参加初试。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初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参加初试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增加初试岗位.xls
齐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初试 齐河县 2024 00 通知书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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