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任意三甲及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4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五楼509室(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B1栋),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8212763。
(三)复审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党员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7.任职回避承诺书;
8.体检报告;
9.驾驶证(报考JW20231103辅助管理(执法)岗的人员)。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余报名材料提交原件。若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请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入围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标签: 复审 体检 监委 光明 资格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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