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常州市纪委监委官网或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开转任公告,并下载《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29日16:00。
3. 报名指定邮箱:gbs2617@126.com
4. 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文件名需包含“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考核方式:
1. 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委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 笔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 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4.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5. 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全面考察。
6. 公示和办理手续:拟转任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问题后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公务员法、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常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公开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拟公开转任公务员8名。
职位1: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专业不限,有执纪执法、党建、文字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2: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3: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4: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法律类、公安类专业或有司法工作经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驻常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组织纪律观念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监督办案高强度工作,较适合男性。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个人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转任后构成公务员法、监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9)其他不宜进入市纪委监委机关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转任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公开转任职位信息在常州市纪委监委官网(jjw.changzhou.gov.cn)、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公布。
(一)报名
1.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公开转任公告,下载《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29日16:00。
2.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参加公开转任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二)资格初审
市纪委监委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告知形式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公开转任全过程。
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转任职位有效报名人数未达比例要求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其转任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核减转任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常州市纪委监委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笔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转任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初步人选的资格复审由市纪委监委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以下机关报名人员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等,阅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合格或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转任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市纪委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转任人选名单在常州市纪委监委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转任各环节中,市纪委监委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回复或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转任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咨询电话:85680529、85680543。监督电话:85680550、85680551。
本公告由常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监委 转任 纪委 报名 常州市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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