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大同卫生院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施方案

报名方式:根据《长汀县大同卫生院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汀同卫〔2024〕38号)文件精神,报名结束,经人事科审核,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核方式:
1. 临床岗位:“护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确定人选,笔试及面试分值各占50%。
2. 笔试内容、题型、分值:内容为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12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试卷总分100分,其中解剖学50分,生理学50分。
3. 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25日上午10:00开始,地点在长汀县大同卫生院十二楼大会议室。
4. 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专业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待笔试后在“健康长汀”、“长汀县大同卫生院”公众号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认真做好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本次招聘)考核工作,根据《长汀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流程的通知》(汀卫健〔2022〕206号)和《长汀县大同卫生院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汀同卫〔2024〕38号)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二、考试组织领导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及医院行风办全程指导和监督。三、考试对象根据《长汀县大同卫生院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汀同卫〔2024〕38号)文件精神,报名结束,经人事科审核,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四、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临床岗位:“护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确定人选,笔试及面试分值各占50%。(二)笔试1.笔试内容、题型、分值(1)内容:试卷总分:100分,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12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中:解剖学50分,生理学50分)。

(2)题型、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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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长汀县大同卫生院十二楼大会议室
3.命题方法
2024年5月25日上午07:00,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长汀县卫健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中抽1-2名出题人员,随即通知出题人到位后,在指定地点实行全天候监管并切断一切与外界的联系,由监督人员彻底检查并代管手机、移动介质等通讯工具。出题人员按照本方案指定的笔试内容出题。
具体出题方式如下:
(1)在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在出题地点打印试卷,试卷制作、装袋密封并签字,所剩多余资料全部当场销毁。
(2)所有参加出题、打印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严禁与外人接触。考试期间出题人员,工作人员原地休息待命,待到改卷、分数统计、试卷密封签字结束后,才解除监管。
(3)试卷于临近考试前10分钟由监督人员护送到考场,并由监考人员验证密封签后当场拆封发放试卷。
(4)阅卷。由出题人员阅卷,分数统计、复核签字后即时对外公布考试成绩。
4.笔试工作程序
(1)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十二楼大会议室,外设主考室、考务办公室各一间,设考室一间。
(2)制作准考证
按应试人员报名情况,由考务人员随机制作考生准考证,并通知考生携带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到长汀县大同卫生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考场布置和考生熟悉考场
2024年5月24日下午考务人员布置考室,按1人1桌,W字形顺序贴好考号,并张贴考场考室示意图,组织考生进入考室熟悉考场(考生自行前往)。
(4)笔试
试卷于考试前10分钟由监考人员在考室当众拆封,发至考生桌上,考生可先熟悉试卷,考试开始时间到,考生开始答题。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进入考室的考生必须开考30分钟后才可以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由监考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到,全体考生起立离场。由监考按要求装订试卷、密封、签字后送回主考室。当即由接送试卷人员送回出题地点阅卷。
(5)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场,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专业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待笔试后在“健康长汀”、“长汀县大同卫生院”公众号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1.评委的组成
5月30日下午14:30,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长汀县卫健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人员及《长汀县大同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人员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其中设主考官1名,主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2.面试内容与方法
(1)面试内容采用按题作答方式,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以及专业技能等。
(2)命题方式
一题为综合素质题,一题为职业能力题
具体出题方式:
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抽取的5名评委中抽取1名评委作为出题人,出题人员到位后,带到特定地点实行全天候监管并切断一切与外界的联系,由监督工作人员彻底检查并代管手机、移动介质等通讯工具,出题人员按照本方案中指定的考试内容出题。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6:00开始
地点:长汀大同卫生院十二楼小会议室。
4.面试工作程序
(1)考场设置。考场设置考生侯考室和面试室。面试室内设评委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
(2)考生面试顺序。考生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候考室工作人员兼引导员,进入考场前,要查验考生二证(身份证、面试入场券),按顺序引导考生进考场。考室内的记分员同时担任考场内引导工作,按顺序组织引导考生就坐参加面试。
(3)面试过程:考生进入考场后,按面试试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包括3分钟的思考时间);评委可以围绕考题内容适当补充提问1-2个问题。
(4)评分和计分方式:评委现场打分,满分100分。计时员及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记分报分。记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单上应由主评委、记分员、监督员和考生本人签字。每一时段结束后,面试成绩表及有关资料应交考务组封存保管。全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5.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医院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公布
成绩在“健康长汀”、“长汀县大同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录取
按招聘人数,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合格线为基数)择优聘用,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给予优先确定。
(一)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以取得任职资格证高者优先。
(三)若取得同级任职资格证者,以先取得任职资格证者优先;
(四)无任职资格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五)若学历相同,以有本专业工作经验长者优先。
(六)若上述方法不能确定,另加试一场面试考核,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纪律要求
(一)参与考试的监考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在考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
(二)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三)应试者进入考场后,要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将手机、电子产品、参考书等物件带入考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如违反规定,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笔试、面试试题的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绝密件要求管理。
(五)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县纪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医院行风办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八、本实施方案报县卫健局备案。
附件:1.长汀县大同卫生院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
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
2.笔试工作程序
3.笔试考场规则
4.笔试主考职责
5.笔试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6.笔试巡视人员职责
7.笔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8.面试工作程序
9.面试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10.面试考官须知
11.考务工作人员须知
12.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13.应试人员须知
14.考试工作预案
15.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
长汀县大同卫生院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长汀县大同卫生院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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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笔 试 工 作 程 序
(2024年5月25日)
09:00 所有工作人员到达考场,在主考室集中。
09:05考前会,布置考试工作,强调考试有关事项。
09:30 主考、监督人员接收清点接送试卷人员送来的试卷(不可拆封),移交监考人员。
09:40考室监考及各岗位工作人员就位。
09:45 ①组织考生入场;②考生一律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座位,要求考生将手机、电子产品等切断电源放入自己提包连同其他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否则按作弊处理;③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见“准考证”背面)。
09:50①监考人员在考场当众拆封、点数、分发试卷题;②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先检查试卷是否完好,有否漏页或空白页,并在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码,但不得进行答题。
10:00 考试开始。
10:05 监考人员核对考生准考证、桌面考号、本人身份证、以及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考号是否一致,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10:15后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
10:25监考人员登记缺考人数和考号,在缺考人员的试卷上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写明缺考;   
10:30后,方可允许考生退场,但退场后不准返回考场。考试结束前提早交卷的考生必须反扣试卷于桌面,经监考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室。监考人员要特别注意,不允许考生带走试卷、草稿纸等。
10:50 监考人员提醒考生距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
11:00 考试结束。①监考人员发出起立的口令,考生停止答题,将答卷反扣在桌子上,并组织考生按顺序离开考室;②按考号顺序分别整理试卷,按从小到大(含缺考)顺序排列;③点数无误后,分类装订,密封并在规定的位置签上监考人员姓名(密封条上只签2位监考人员的姓名);④将密封好的试卷袋送回主考室,呈交指定人员验收。
要求:全体考务人员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要求、规范操作、恪尽职守。

附件3   
笔 试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穿着制服、佩戴手表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文具橡皮擦、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字垫板、削笔刀等,严禁将手机、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任何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带至座位;考生放在身上的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无论关闭与否,即视为违纪。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二、考生需认真阅读并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室,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之后,方可交卷出场。
四、考生答卷时,要先在试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写及填涂姓名、考号。凡姓名、考号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错涂,以及在指定位置以外地方填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五、考生在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六、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考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考生不得在试卷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考试时间内因特殊情况,经监考同意可暂时离开考室但必须由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须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询问,但遇试卷分发错误和试卷漏印、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应举手示意报告监考,由楼层联络员指定专人带到医学隔离观察室。由考场疫情防控及医疗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健康评估。经健康评估,身体状况允许继续考试的,安排进入专用隔离考室进行考试,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考试,予以终止入场考试。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反扣在桌子上,严禁将试卷、答题卡、题本和分发的稿纸带出考室,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室。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笔试结束,离场人群保持安全距离,在楼层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指定路线迅速撤离考场,不得在校内聚集。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面试、查询之用。

附件4
笔 试 主 考 职 责
一、领导并负责组织所在考点考试的全面工作,选聘考点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考场监考人员,落实考试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二、主持接收、发送试卷,检查试卷保管、考场布置和考前准备等情况。
三、考前组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和监考要求,负责组织考务操作培训。
四、汇总该考点考试的情况,掌握考试时间,发出考试预备、开始和终止的命令。
五、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督促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监考人员及考点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违反考场规则,寻衅闹事的应考人员。对考试期间发生的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批准调剂或替换因出现缺损、错装或有质量等问题的试卷,并和有关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情况纪录单上注明原因、签字。
七、督促检查监考人员做好试卷装订、回收工作,防止错装、漏装试卷;防止试卷与答题纸混装、错装。
八、有权处置考点内未按考务规定执行的操作工作,但不得擅自超越管理权限处置考务事务。

附件5            
笔 试 监 考 人 员 工 作 职 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许自行调换监考岗位。
二、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影响考生答题。对试题印刷存在问题或试题有更改之处,必须请示考务办,并将处理意见当众公布。
三、在监考过程中两名监考人员应一前一后,认真监督考生考试,维护考场秩序,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违纪行为不得隐瞒袒护。
四、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巡视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考场。
五、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报纸、谈笑、玩手机、抄作试卷等),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抢卷,在考试期间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考试试题和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六、监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主考宣布的考试时间开始考试或结束考试,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七、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应当立即要求考生起立,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将试题和草稿纸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人员验收。清点完毕后,监考人员方可组织考生有序退出考场。
八、监考人员熟悉并认真执行考试试题的密封步骤,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密封之前两个监考要轮流清点试卷,一个清点一个监督,再由另一个监考复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密封。

附件6
笔 试 巡 视 人 员 职 责
一、巡视人员在巡视时,必须配带巡视人员标志。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的有关规定,并督促巡考区域严格贯彻执行。
三、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巡视区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以及考场布置、试卷保管、交接、保密和考试实施环节进行检查。
四、重点检查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批评指正。对违反考试纪律情况严重者,应提请主考处理,并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情况。
五、巡视中,如发现应考人员替考、作弊等违纪情况立即制止,并通知监考人员如实记录。
六、当主考对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当时,巡视人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考试结束后,听取应考人员、监考人员对考试组织管理、考场纪律,以及试题难度、试卷题型、题量方面的意见和反映。
八、及时将巡视情况和巡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7
笔 试 考 生 违 纪 处 理 规 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按零分处理:
(一)携带书籍、笔记、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以及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中做任何标记的;
(三)姓名、准考证号漏填、错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在考试开始前或结束后强行答题的;
(五)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六)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七)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八)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答题的。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该类考试:
(一)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警告的;
(二)夹带资料的;
(三)传递纸条的;
(四)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人抄袭的;
(五)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或故意撕毁试卷的;
(六)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七)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该类考试:
(一)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三)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四、考生由他人代考的,或偷换答卷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该类考试,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在职人员代他人参加考试的,当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该类考试,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通知或建议代考人所在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在校生代他人参加考试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通知或建议其所在学校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从毕业当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该类考试。
七、伪造学历、资历或开具假证明等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该类考试,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取得的录用(聘用)资格予以取消,并追究应考人员以及其他参与造假人员的有关责任。

附件8
面 试 工 作 程 序
(2024年5月30日)
15:00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到达考场,在主考室集中。
15:05组织考务人员考前会,布置考试工作,强调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5:10 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考生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进入封闭管理。考生超过15:10未到候考室的,视同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15:15主考、副主考、监督人员接收试卷(不可拆封),移交面试评委。
15:45①点名,清点考生人数并签到;②组织学习《面试考生须知》;③组织考生抽签,填写《面试抽签顺序登记表》、发给考生面试入场券。
15:50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室。
16:00 面试开始。经本考室主评委示意后,引导员(由计时员和记分员兼任)2人一起到候考室引领本考室的1号考生入场;计时员收取考生入场券,核对身份证及入场券,报告考生面试顺序号。主评委致欢迎词,宣布“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前3分钟为考生思考时间,思考时间到,计时员提示“思考时间到”,考生面试终止时间到时,计时员宣布“面试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
16:15(或之前)考生答题完毕,评委当场评分,由计时员收评委评分表,记分员进行统计汇总,记分员、监督员核实无误签字后,由记分员将面试成绩送主评委,由主评委宣布考生得分情况;考生签字确认离开考室,由引导员引导至楼层工作人员处。
16:25(或之前)引领员2人一起从候考室引领2号考生入场,按照上述程序继续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在《面试评分记录表》上签字,回收面试题本及各表格交考务组。

附件9
面试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保持场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各种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保管,不准带入考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室内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室。
二、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应试人员须知》,统一集中在候考室等候,由考务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导至面试考室。
三、面试考官应自觉遵守《面试考官须知》。
四、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务工作人员须知》。
五、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向主任评委提出。
六、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严守纪律,周到服务。

附件10
面 试 考 官 须 知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官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三、遵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如发现本考室有需要回避的,应向本场主任评委提出回避要求。
四、面试由主任评委主持。应试人员进入考室后,由主任评委宣布“面试开始”,计时计分系统开始计时;如果应试人员答题完毕,尚有时间剩余,主任评委应明示“你对刚才的作答是否需要补充”,若应试人员不进行补充,考官当场评分、亮分。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测评要素和评价标准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情况作出评价;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一把尺子量到底;评分中不带任何感情因素,不打感情分、照顾分。
六、独立评分,不得干扰、影响其他考官打分;不得相互征求意见;评分时可精确到0.5分;评分后在《面试评分表》上签名。
七、面试过程中不谈笑,不议论,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干扰应试人员答题。
八、遵循考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面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室或中途退出。
九、不得擅自向考生发问,不解释、暗示题意。
十、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面试时间。
十一、不准将面试题带出考场,面试题、面试评分表和草稿纸等,在该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收回,不得截留、复制和摘抄。
十二、着装整洁,注意仪表,佩证上岗。
附件11
考务工作人员须知
一、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证牌,按规定出入考场及有关场所;所有进入考场的考务工作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统一交监督人员保管。
二、考务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准迟到,不准擅离职守。
三、考务工作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做好每个环节的衔接,确保工作运行畅通。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面试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五、要强化保密意识,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不该传的不传。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应试人员封闭期间不准单独与应试人员接触,不准会客;应试人员面试期间,不准提示或暗示应试人员答题。
七、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坚决制止应试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违纪应试人员不得隐瞒和袒护,对违反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要保持考场内外安静有序,不得大声喧哗。
九、面试期间,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服务热情。
附件12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侯考室引导员工作职责  
(一)引导考生签到。分两组进行,请监督员协助验明考生身份(包括身份证、准考证等)要求考生将手机关机,手机关机装入信封袋(信封袋上叫考生写上自己的姓名),发放《候考生注意事项告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将考生引导至候考室等候。
(二)候考室工作人员清点考生人员并点名。请考生分别按
(三)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时,引导员须确保考生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出入,且候考室考生不能与外界接触。考生如需上洗手间,须经监督员同意后,陪同前往并返回。
(四)面试前,引导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面试应试规则(老师版)及注意事项。
(五)面试前,在面试引导室的工作人员在专家培训时,告知可以抽签后,候考室的引导员在监督员监督下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引导员须向考生出示抽签条,由考生本人随机抽取并打开,向引导员出示,引导员确认后,考生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名确认。
(六)面试开始时,引导考生从候考室到面试室。引导过程中不得与考生交谈。
二、侯考室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要求考生将手机关机,手机关机后装入信封袋(信封袋上叫考生写上自己的姓名),将考生手机放在专门的篮子里,并协助引导员考生签到,处理临时性的问题。
(二)监督侯考室秩序,监督引导员组织考生抽签程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三)检查侯考室有无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一律请出面试室;
(四)随时巡视考生和侯考室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面试室引导员工作职责
(一)在面试室门口,查看考生的抽签号,无误后,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并向面试室的监督员介绍考生顺序号。
(二)面试结束时,将手机等物品交还给考生,引导考生至出口楼梯,引导过程不得与考生交谈。
(三)负责所有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的关闭、保管和归还。
四、面试室监督员工作职责(提前一天通知)
(一)监督面试考场、面试程序是否规范,面试时间是否准确。
(二)监督检查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佩戴胸卡,及时提醒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三)检查面试室有无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一律请出面试室;
(四)核对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前,验证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
(六)在面试室里当众拆封试卷。
(七)监督计时员是否准备计时,是否按要求准时发出提示及终止信号。
(八)面试结束后,须回收考生草稿纸,换新的考生题草稿纸,置于考生位置处。
(九)监督计分员、核分员,计分、统分的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十)不得兼任面试考场的考官、记分员、核分员等其他工作。
五、计分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提前准备并摆好考场用的各种表格、笔、稿纸、闹钟、桌牌等考试用品。(核分员配合)
(二)准备好成绩计分和汇总程序(电子版)、草稿纸和笔。提前把电子版考入电脑。
(三)在每个考生面试之后,收回面试评分表,检查考官是否已签名,核对无误后交核分员装订成册。
(四)将各考官对各考生考评的分数输入计分程序。
(五)打印《面试评分记录表》,复核无误签名后,交核分员核对。
(六)计分时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
六、核分员工作职责
(一)准备计算器、订书机、草稿纸和笔。
(二)在每个考生面试之后,核对清点计分员收回的面试评分表,检查考官是否已签名,核对无误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用计计算器核对计分员电脑录入的成绩是否准确。
(四)填写《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报告单》,提交主考官唱分。
(五)核对计分员填写的《面试评分记录表》,复核无误签名后,交评委及监督员签名确认。
(六)核分、统分时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
七、计时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准备好计时器,熟练掌握计时器的使用。
(二)严格掌握考生面试的规定时间。(我们面试时间为10分钟,准备3分钟)
(三)主考官宣读“现在你可以将试题打开,可用3分钟时间进行思考。计时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思考时间三分钟结束时,计时员发出考生开始作答的信号。
(五)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进行到第10分钟(结束时间)时,发出终止答题信号。
(六)向计分员报出各考官对各考生考评的分数。
(七)必须熟悉和掌握录用面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业务知识。
(八)面试时,确保监督员在场。
八、专家工作人员电子设备监督员
(一)熟悉面试总流程
(二)张贴考生面试安排表。
(三)分发面试室的资料。
(四)要求工作人员和专家等将手机关机,手机关机装入信封袋(信封袋上写他们上自己的姓名) 
(五)面试前,在面试引导室的工作人员在专家培训时,告知侯考室何时可以抽签。
(六)协助处理其它事务。
附件13
应 试 人 员 须 知
一、此次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
二、本次面试对应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应试人员按面试通知要求于面试当日15:10前进入封闭管理,封闭期间,必须服从统一安排,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一律交负责候考室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进行联系;应试人员在封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当天面试的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应试人员在候考室根据分组抽签,所抽取号码即为面试顺序号;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在本人面试前不得中途离开,面试结束后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应试人员需要上卫生间的,要告知候考室工作人员并由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应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
四、应试人员凭面试顺序号由引导员带入面试考室。进入面试考室时,不准携带任何资料;在面试期间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应试人员在回答问题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五、应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前3分钟为考生思考时间。进入考室后,按照主任评委的要求答题;应试人员答题时可以按顺序,也可以不按顺序,但要说明答题序号,每道题回答结束后请明示“回答完毕”;在面试终止时间到时,计时员宣布“面试时间到”,应试人员应停止答题。经主任评委示意,应试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室。
六、应试人员在本人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回个人物品和通讯工具,并立即离开考场,自行返程。
附件14
考 试 工 作 预 案
一、考务工作人员(含评委)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主考室报告,由医疗保障人员诊断,并提出意见,主考室根据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二、考生出现身体不适,由监督员及时向主考室报告,由医疗保障人员诊断,并提出意见,主考室根据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三、坐月子和妊娠期后期等身体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照顾提前面试的,由候考室负责人及所在考生组工作人员按以下方案进行协调: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组所有考生同意后,将前5号的面试顺序签让特殊情况的考生先抽,然后再按规定组织其他考生抽签。
四、考生出现违纪情况,由监督员向主考室报告,主考室根据报告研究处理决定,如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由考生填写《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
五、考生不服从安排,由监督员报主考室,主考室研究讨论决定,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附件15
考场异常情况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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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面试 考生 人员 考试 考场 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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