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公告

根据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体能测评(一)测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测评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点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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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人员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测评时间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点报到。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三)测评地点

大兴区团河路33号操场(大兴区团河兴亦路首座御园东侧东环路),西门进入,可导航“北京市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乘坐公交946路、兴37路到首座御园一区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69路、957路、兴48路到团河农场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宜着运动服、运动鞋,纵跳摸高测评时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考生家属不允许进入测评场地,不允许在场外围观、聚集、呐喊干扰体测工作。请考生自带饮用水。体能测评不安排补测、缓测。

二、考察及心理测评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同步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体检结果不合格即停止考察。请参加考察的考生填写《考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确保表内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并于5月22日前以扫描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单位邮箱。此表用于考察前期准备工作,表内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与单位联系变更。考察期间将按照考察要求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心理测评范围。

(二)测评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评不安排补测、缓测。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三)测评地点

同体能测评地点:大兴区团河路33号综合楼(体能测评操场的东南方向办公楼),西门进入,可导航“北京市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乘坐公交946路、兴37路到首座御园一区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69路、957路、兴48路到团河农场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考生之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计算器、书籍、资料等)须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请考生自带饮用水。

附件: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招录面试人员名单.xls

2.政审考察信息采集表.xlsx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测评 #体能 #考生 #团河 #考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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