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长江计量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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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统考笔试总成绩及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两科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且每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笔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照实际达线人数参加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7日(周一),9:0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附9号安徽省长江计量所综合部5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339578。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至2024年5月29日(周三)16:00。

(四)请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及后续环节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安徽省长江计量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人数

准考证号

笔试

成绩

笔试成绩

排名

备 注

专业技术

3000058

1

3134300201722

187.5

1

3134300201724

181

2

专业技术

3000059

1

3134300201727

212.5

1

3134300201818

210

2

3134300201825

208.5

3

专业技术

3000060

1

3134300201904

218

1

3134300201829

192

2

3134300201905

186.5

3

专业技术

3000061

1

3134300201907

197

1

3134300201911

189

2

3134300201913

161

3

专业技术

3000062

1

3134300201920

217.5

1

3134300201922

198.5

2

3134300201918

188

3

专业技术

3000063

1

3134300201927

196

1

3134300201928

181.5

2

3134300202001

179

3

标签: 复审 资格 2024 笔试 报考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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