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
1.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大新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为保障我县文化艺术和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大新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
文化艺术和宣传教育股工作人员(1人)
2.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社会宣传和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民俗文化文艺宣传展示活动以及其他宣传部日常工作等。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字写作、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办公文秘、平面设计、文化文艺等特长和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1日至2006年5月30日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发送到邮箱:dxxwxcb3622218@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5月23日
(三)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电子版;
3.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联系电话:0771—3622218。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大新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通过面试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大新县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中共大新县委员会宣传部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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