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幼儿园2024年招聘教研员公告

报名方式:
1. 将报名表、报名信息采集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承诺书、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相应文档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jxsqyey@lg.gov.cn。
2. 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考核方式:
1. 材料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 综合考核:包括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 公示:招聘单位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5. 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吉厦社区幼儿园是龙岗区第三批转制的公办园。幼儿园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内,属于社区配套独立的幼儿园,占地2000平方米,开设10个班级,园内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善,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童悦园。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岗位

01、教研员(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持有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以本科学历报考需至少3年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须有至少2年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

6.有幼儿园教研经验,有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四、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失信惩戒对象;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01、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请递交word文件格式】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递交xecel文件格式】

3.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递交签字盖手指膜后的pdf、jpg格式】

7.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请投递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时需附上1-8号资料相应文档,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02、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4、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3.面试形式: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06、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2: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jxsq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28766956曾老师(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七、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八、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证明.docx

标签: 聘用 幼儿园 报名 招聘 岗位 人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