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关于招聘巡屏员的公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亚东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电梯楼301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免收报名费。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亚东县巡屏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

考核方式:招聘工作包括应聘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等,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有效发挥视频监控在边境防控、社会面防控中的支撑作用,提升我县信息化应用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级巡屏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亚东县委政法委、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本次招聘乡级巡屏员共42名。其中下司马镇6名、帕里镇8名、堆纳乡10名、吉汝乡6名,康布乡、上亚东乡、下亚东乡各4名,属聘用制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乡级维稳指挥中心的值班值守,作为值班要素参加每日维稳值班调度工作;

(二)负责登记每日巡屏情况,并向县维稳指挥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负责调度应答、巡屏守护等工作;

(四)完成县维稳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巡屏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巡屏工作;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具有亚东户籍(含搬迁群众)

4.年龄要求:男性18—40周岁,女性18—35周岁。

5.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社区服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二类区:本科学历5000元/月、大专学历4900元/月、高中学历47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三类区:本科学历5100元/月、大专学历5000元/月、高中学历48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5月24日

2.报名地点:亚东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电梯楼301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亚东县巡屏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考点设在亚东县 (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等,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四)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其本人按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理。考察工作由亚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亚东县委政法委

联 系 人:扎西晋美

联系电话:0892-8224665 18389078221

附件:亚东县巡屏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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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亚东县委政法委

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报名表.xls.xls

标签: 招聘 亚东 体检 亚东县 报名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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