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合理录用及科学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规定,因工作需要,日喀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接触;无任何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与任何邪教组织。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公共管理专业或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日喀则籍户口,民族不限,男性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福利待遇
入职后,按照日喀则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工资,加入日喀则市公安局工会组织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1个月。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或者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3.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日喀则市吉林路9号);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等。
四、招聘方式
1.招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时间到招录地点参加报名及面试;
2.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面试;
3.报名结束后,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
五、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与日喀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市禁毒办对聘用者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岗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未尽事宜由日喀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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