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增强就业援助力度,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224号)、《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增强就业援助力度,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224号)、《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拟申请二次安置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5月23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9-6181711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社规 2023 2024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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