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州区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现公开招聘7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社会管理性事务。招聘对象需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不得为现役军人、在读学生或曾有严重不良记录者。工作为非全日制岗,按小时工资计算,不缴纳社保,购买意外险。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具体岗位情况及政策咨询可通过电话0513-86527766了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人社〔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7人,协助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人民政府负责社会管理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巡查、保洁保绿、创文、创卫、统计调查等)。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并经我区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通州区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户籍或在通州区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5.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岗位按照非全日制岗使用,以当年当地小时工资最低标准计算,每天不超过1小时,每月不超过22天。用工时间不超过1个月。不缴纳社保,购买意外险。

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临时性公益岗位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通市通州人力资源网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到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1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0-5:30(双休日除外),根据报名情况报满截止。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非通州区户籍人员提供通州区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通州区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一)。

(三)资格审核

十总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对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具体岗位情况由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公益性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13-86527766。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通州区十总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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