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计划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4年1月2日进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由笔试成绩高的考生递补。复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日(周二)上午9:00 - 11: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截至2024年1月2日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请考生按照地址自行到达资格复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书记员—岗位1

书记员—岗位2

外勤书记员-岗位3

天津市津南区雅润路与瑞明路交叉路口南侧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D座218室

022-88515928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1.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www.chsi.com.cn)有效期内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及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随时与考生进行联系,若出现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等联系不到考生的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若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环节,请本人亲笔手写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放弃原因+手写签名按手印+日期)将扫描件发送到bfrcjn@163.com。

五、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 2024年1月3日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将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月6日上午8:00(登录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024年1月8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面试 00 考生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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