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区有关学校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5月16 日—2024年5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书面材料反映时间以信件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3.受理机构将对提出异议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三、异议受理部门及地址
受理部门: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34号(邮编301500)
联系电话:022-69592452
联系人:闫树强
附件:天津市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标签: 2024 公示 天津市 受理 宁河 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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