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补充医院急需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有关规定,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方式
本次招聘范围面向全省,招聘方式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护理学专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毕业生15名,具体招聘要求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者优先聘用。
(五)护士年龄28周岁以下(199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护师32周岁以下(199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主管护师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德问题;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此次招聘医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hdsrmyy.org)和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73013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须按照附件2中统一格式填写,简历须附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备案表》。
4.护士、初级(师)和中级职称者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岗位要求的专科护士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原件(按照附件4中格式统一填写)。
8.请携带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4张。
9.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按照附件3中格式统一填写)。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招聘小组人员现场审核。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3.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5楼(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路115号)1号会议室。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自主面试。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及时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安排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在校期间表现、个人诚信情况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经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审核
考察结束后,由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按规定程序提交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十二、总成绩并列处理
如考核测评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照以下优先考虑条件排序。
1.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具有主管护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2.具备其中两项条件时,首先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二级甲等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次优先考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具有主管护师资格的人员,最后考虑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主管护师资格的人员。
十三、递补要求
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时,医院按照规定程序,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四、公示、聘用
1、审核通过后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报考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如对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2、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给予同工同酬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医院纪委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医院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海东市卫生健康委0972-8615661
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0972-8612357
十五、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73013
附件1: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计划表。
附件2: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简历。
附件3: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
附件4: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资格审核表。
标签: 招聘 海东 聘用 医院 资格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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