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口镇村级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公告

清水口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10名村级就业服务专员,要求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现代设备及信息系统。年龄在45岁及以下,有劳动能力、能满足岗位履职需要、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不包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并为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险补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招聘满为止,报名地点为清水口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0775—6681328。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清水口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村级就业服务专员,清水口镇10个村:竹榄塘、陈地、大郡、大塘边、香塘、大罗、清水口、积丽、旺冲、大荣村,每个村配备一名村级就业服务专员,作公益性岗位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村级就业服务专员。

(二)招聘人数:10人。

(三)工作内容:负责人社部门信息发布、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信息采集和查询、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人社政策宣传、协助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推荐等就业服务,以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应聘条件

安置对象我镇村级就业服务专员要求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端正、遵纪守法;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3.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现代设备及信息系统,如能力适合岗位需求者可适当放宽招用条件;4.年龄在45岁及以下,有劳动能力、能满足岗位履职需要、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不包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村级就业服务专员从事不能同时兼职其他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安置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4.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规定,已经安置过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重复安置;5.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的;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二)为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险补贴。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招聘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清水口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三)咨询电话: 0775—6681328。

特此公告。

清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标签: 岗位 招聘 水口镇 就业 村级 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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