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农村网格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农村网格员)公告》通知,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在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450元自理,需携带二代身份证,体检前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递补。考察工作将在体检后进行,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具体名单和体检须知见附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含农村网格员)公告》,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本人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下午不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严格按照本人时间进行体检,不得随意更换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体检,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集宁区新华街259号)门诊楼三楼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474—2253181)。

(三)体检费用为450元,个人自理(现金、微信均可支付)。

(四)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具体体检要求参照附件2《体检须知》。

(六)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工作结束后将进行考察相关工作,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1.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农村网格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体检须知 .docx

集宁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标签: #体检 #集宁区 #附件 #递补 #人员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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