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界定
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专项编制,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要求
此次共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如下:
1、男性,年龄18-24周岁(2000年4月30日至2006年 4月30日之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掌握机修、水电、电焊、电器维修、计算机、烹饪等技能;具有体育(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文艺专业特长的,持有A1、A2驾驶证或具备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经验的急需紧缺人员以及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按照3200元/月的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后,按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贴等。
(三)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伙食享受与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
(五)每年安排1次体检。
(六)本次所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在保证执勤力量、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每月可轮休10天(上二歇一)。工作满一年享受年带薪休假5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大厅(开封市四大街安平路交叉路口向东50米)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求职者请携带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彩照,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驾驶证、职业资格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退伍证、立功受奖、驾驶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可不提供)。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5、咨询电话:15837815650,刘变全13598766274。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体能测试包含3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等三个项目,测试成绩参照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及政审
考试通过人员需全部参加体检及政审,填写政审考察表(附件2)。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与政审合格后,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
1、体检由个人进行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地方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后,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主要包括考生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公民遵纪守法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四)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开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正式聘用。
六、其他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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