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计划开发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包括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孤儿、连续失业1年以上等高校毕业生。岗位为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期限不超过3年,待遇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申请者需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发送个人简历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咨询电话:0724-7221319。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荆门市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决定开发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孤儿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等。

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岗位期限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设置期限不超过3年。

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申报、审核、安置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须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复印件,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1楼窗口申请报名。同时,请将个人简历发至371370362@qq.com邮箱,并在简历中写明个人联系方式。(申请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0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6月14日

03审核程序

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益性岗位进行审核认定。

04公示安置

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各用人单位岗位申请信息,会同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安置。

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一)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查的;

(二)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三)从事个体经营或正在享受创业贷款的人员;

(四)具有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咨询电话

0724-7221319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标签: 毕业生 高校 岗位 就业 公益性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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