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非在编)公告

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计划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劳动纠纷调解、窗口服务等辅助工作。招聘条件包括福清市户籍、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沟通能力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日,需现场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聘用后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待遇参照当地临时聘用人员标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切实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性工作人员(协管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

二、工作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市劳动监察大队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窗口服务、信息录入等辅助性工作。

三、岗位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无违规违纪和不良行为等。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3.具有福清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较好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

2.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制)一份、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名时请另随带报名表(.xlsx)和照片电子档(.jpg)。

3.报名地点: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音西街道台商会馆1216)。

4.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5.资格审查:现场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方式

受聘人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六、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福清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全日制本科以上的为3800元/月,全日制大专的为3400元/月;“五险一金”单位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执行。

附件: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非在编)报名表 .xlsx

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

2024年5月15日

标签: 报名 招聘 监察 劳动 福清市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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