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教育局关于聘任林宏杰等同志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为加强平安法治校园建设并保护学生权益,云霄县教育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聘任当地检察院人员担任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聘任名单中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等,任期三年,旨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加强平安法治校园建设,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云霄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期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林宏杰(党组书记、检察长)聘任为云霄一中法治副校长;

张伟民(党组副书记、专职检委)聘任为云霄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

陈文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聘任为云霄火田中学法治副校长;

吴丽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聘任为云霄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

吴志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聘任为云霄元光中学法治副校长;

方进权(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聘任为云霄英济学校法治副校长;

黄文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聘任为云霄将军山学校法治副校长、云霄县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

柳耀山(检委会专职委员)聘任为云霄县第二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

陈妙娜(一级检察官)聘任为云霄立人学校法治副校长、云霄县元光小学法治副校长;

张晓东(一级检察官)聘任为云霄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

吴红红(五级检察官助理)聘任为云霄一中分校法治副校长。

云霄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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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治 副校长 聘任 云霄 云霄县 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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