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筑安全体检的工作通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黑龙江建筑安全体检工作方案》和伊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伊春市建筑安全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安发{2024}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校建筑安全体检工作,根据“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和参与体检义务,我校现召集16栋建筑原五方主体单位全面配合,参与本次建筑安全体检工作。请相关主体单位(附部分项目单位名称)看到此消息后迅速与我校取得联系,时间为自发布之日五个工作日内,逾期未与我校联系者,我校将视为此项目单位灭失,未灭失却未与我校取得联系的主体单位,我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表:伊春职业学院(原伊春林业师范学校、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16栋建筑对应部分项目单位明细表。
联系人:陆鑫
联系电话:18345863399
伊春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5日
标签: 我校 建筑安全 体检工作 伊春 单位 主体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