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东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乃东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3〕307号)以及《关于印发〈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党组〔2024〕5号)精神,乃东区确定于5月份开展第一批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在13个城市社区共公开招聘9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详细招聘计划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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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两种方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定岗招聘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总数的1:3比例确定。

(二)面向乃东区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专干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乡镇(街道)打分×10%+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分数×10%。区委组织部根据各类人员招聘名额以及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招聘人员后,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尊重招聘人员意愿原则,安排至具体社区。

注:1.“五类专干”指: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2.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乃东籍,遵守党纪国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优先从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招聘。现有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面向乃东区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专干公开招聘的对象应具备的条件:遵守党纪国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均可报名。(不含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13个城市社区的五类专干,已单独开展聘任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报考所需资料到乃东区委组织部526会议室(具体地址:乃东区人民政府楼5楼电梯左手边最里面一间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1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报名咨询电话:13989930606。

所需材料:1.报名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选择附件1,面向乃东区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专干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选择附件2,);2.政审表(附件3);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5.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明。

有关事宜: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视情况减少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人审查报名人员相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乃东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区委组织部52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乃东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和“乃东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人对参加面试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进行复查,弄虚作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七、政审和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政审和体检。不按时参加政审和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注: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乃东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公示,在所有村(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区委组织部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和试用期间的递补参照以上做法。

九、岗位待遇

(一)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四级一档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每名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等级和档次。具体薪酬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资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资金占30%。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

(三)社会保障。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跨地域流动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四)晋升机制。聘任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5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街道(乡镇)班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

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

4.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

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8.选任的社区工作者换届时未继续当选且无合适岗位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十、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2.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13989930606

监督电话:0893—7827805

附件1:报名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xls

附件2:报名表(面向乃东区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专干公开招聘).xls

附件3:政审表.xls

标签: 招聘 社区 人员 工作者 聘用 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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