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招聘公告,经严格审查和甄选,单爱鹏和陈露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反映。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18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大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和《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勤务辅警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现有单爱鹏等2名同志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综合成绩 | 体能测试 | 排名 |
1 | 大丰区公安局 | 刘庄铁骑 | 勤务辅警 | 单爱鹏 | 男 | 大丰区南阳中学 | 89.00 | 合格 | 1 |
2 | 大丰区公安局 | 刘庄铁骑 | 勤务辅警 | 陈露 | 女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87.00 | 合格 | 2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8日
监督电话:0515-83538016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2024年5月14日
标签: 大丰 公安局 辅警 2024 盐城市 勤务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