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笔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韶关浈江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笔试将于2024年5月24日举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及体检合格后考察,考察合格者拟聘用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须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并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培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

(一)审核时间:2024年5月11日完成资格初审。

(二)审核方式: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5月24日8:30-9:30到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3楼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三、笔试

(一)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2024年5月24日9:30-11:00(星期五),在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进行。

(三)笔试试题范围:笔试主要测评专业基础知识。

(四)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五)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区卫生健康局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区卫生健康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笔试完成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11:20-11:45(302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复审资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毕业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6月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三)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301号)要求进行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二)用人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相应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履行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职责。大学生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站服务不低于6年,并要求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办理。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878520。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4日

标签: 面试 笔试 聘用 浈江区 人员 韶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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