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选聘云龙镇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公告

海口琼山区云龙镇公开选聘5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面向具备法治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监督员职责包括提出监督建议、参与执法活动、反映群众意见等。选聘方式为自荐、推荐、定向特邀,审核后公示,任期3年,实行聘任制。该举措旨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市县(区)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云龙镇开展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及文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云龙镇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建设;

(二)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的开展监督工作;

(三)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能够搜集和反映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长远性的工作建议;

(四)年龄为25至65周岁,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能胜任正常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能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安排,协助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其它工作。

二、选聘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企业从业者、律师、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企业代表、退休人士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三、选聘方式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选聘5名云龙镇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

四、工作职责

(一)针对辖区内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辖区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以及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履行情况,反映群众对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意见建议;

(五)承担区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见附件),将表格(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电子材料压缩后于2024年5月21日前报至云龙司法所邮箱(yunlongsifasuo@163.com)。

(二)审核批准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聘任证书,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选聘期限

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资格。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司法行政部门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65621178,18689709110)

附件: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docx

云龙镇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

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标签: 行政 执法 执法监督 监督员 特约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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