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和选聘济南市创业导师的公告2024年05月14日

为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济南市将续聘和选聘创业指导专家,包括成功企业家、知名学者等。续聘要求在聘期内积极参与创业指导活动。选聘条件包括有成功创业经历、熟悉创业政策、有相关资质等。评审采取现场路演模式,择优聘任。创业导师提供公益性和有偿服务,参与创业咨询、专题诊断、讲座等活动,对不履行职责者予以解聘。各区县和相关单位负责推荐和选聘工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一支由“成功企业家、知名学者、人社专家、风投人士”构成的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更好地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与指导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创业者成功创业,拟对创业导师队伍进行调整补充,现向社会选聘和续聘创业导师。公告如下:

一、创业导师续聘

(一)续聘对象

原经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聘任且2024年6月聘任期满的创业导师。

(二)续聘条件

在聘期内积极参与创业指导帮扶、政策制定和决策建议、创业服务等相关活动4次以上。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续聘流程

符合续聘条件且有续聘意愿的创业导师,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济南市创业导师续聘申报表》(详见附件1),根据续聘条件,填写申报表,连同近期免冠照片、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聘期内参与创业服务活动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邮箱jyzxcyc@jn.shandong.cn。邮件名称格式为:导师姓名+创业导师续聘申报材料。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4日。咨询电话:88819319。

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为“济南市创业导师”,颁发聘书,续聘聘期为2年。

二、创业导师选聘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续聘对象之外,具备以下条件人员:

1.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

2.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

3.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

4.投融资机构、管理咨询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专家;

5.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创业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专业人员(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6.驻济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

7.其他志愿服务创业指导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正;

2.身心健康,热爱创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自愿分享创业经历和创业实践经验;

3.熟悉国家、省、市创业就业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

4.有成功创业经历和创业实践,有对创业企业进行辅导的能力或经验;或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相关资质;

5.本科以上学历,能够履行创业导师岗位职责;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6.能够服从主办方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指导活动,较好完成创业服务工作;

7.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选聘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济南市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2),根据选聘条件,填写报名表,与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出版专著、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jyzxcyc@jn.shandong.cn 。邮件名称格式为:申报人姓名+创业导师申报材料。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0日。咨询电话:88819319。

2.初审。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3.评审。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5+5+3”(5分钟本人创业指导经历PPT展示、5分钟命题案例分析、3分钟评委提问)现场路演模式,申请人以PPT方式介绍创业指导内容,由评委打分确定申请人得分。根据得分情况,择优确定“济南市创业导师”拟聘名单。

4.公示。对创业导师候选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聘任。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颁发“济南市创业导师”聘书,聘期2年。

三、创业导师服务内容及要求

创业导师服务应本着公益性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创业指导活动,创业指导采取线上指导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群众申请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安排,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专题诊断、个别辅导,参与创业评审、讲座等活动。

对无正当理当,连续3次不接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创业指导任务,或以创业导师名义从事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工作,损害创业导师形象,以及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创业导师职责的,将予以解聘。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发布续聘和选聘创业导师公告。各区县(功能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要求和条件,认真做好创业导师续聘和选聘工作。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报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宝同 柳 明 51705260 51705261

联系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5楼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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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业 导师 续聘 服务中心 就业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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