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关于聘用吕姿霖等5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平南县根据相关规定,对赴外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进行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并同意聘用吕姿霖等5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3到6个月。聘用手续完成后,根据规定进行岗位等级认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和《2023年下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和比例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经审核,同意聘用吕姿霖等5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时明确岗位等级的,按照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认定;未明确岗位等级的,根据本人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人员名单(往届生)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2023年下半年平南县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人员名单(往届生).xls

标签: #聘用 #平南县 #招聘 #岗位 #2023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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