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新药引进的通知

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医院开展新药引进工作。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企通过外网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后,药事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流程审核新药资料。申请包括申请方信息、新药信息、申请理由和相关证明文件,申报时间为2024.5.11-2024.5.31。审核通过后,新药将纳入医院用药目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依据医院药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满足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医院拟开展新药引进工作。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新药申请,厂方或医药公司需通过医院外网递交新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两方资料齐全方可进入新药资料审核流程(见附件1),具体操作如下。

申请厂方或医药公司通过医院外网,下载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新药申请资料信息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申请厂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新药的通用名、商品名、类型及相关的阳光采购平台医保编码信息;注明申请理由;以PDF文件形式提供相关企业的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GMP证书、省级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国药准字号批件、上海市医保证明、药品GMP证书、药品法定质量标准、其他等)。填写完毕后发送至邮箱:yjkww@sh9hospital.org.cn,新药资料申报时间为2024.5.11-2024.5.31(24时截止)。

药事管理办公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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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药 附件 厂方 申请 医院 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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