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公示142名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月14日至20日。单位或个人可就拟聘人员提出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公示无异议者需于5月22日至24日报到,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才交流中心合同鉴证。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共有142人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见附件)

《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4-8324039、0474-8303202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请于公示期结束后履行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二)市直单位中报考市民政局、市医疗社会保障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到市民政局、市医疗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考市卫健委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直接到报考单位办理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各旗县市区拟聘用人员由各旗县市区卫健委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四)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

《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标签: 聘用 2024 乌兰察布 公示 人员 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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