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公示
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成绩见附件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者需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上午8:30-10: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6号青大附院学术报告厅
四、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3、大专及以上所有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他人员最晚可在考察前提供);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明细,或培训协议及培训结业合格证,);
报名审查时收取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A4纸),请务必按以上目录顺序将复印件单独订成册,原件将在审核后退回,应聘人员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责任自负。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本人及委托人签字)办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缴纳面试考务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发放面试通知单。
技能考核及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22日-23日进行(地点为青大附院市南院区),确切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请提前协调时间准时参加。
标签: 面试 复印件 原件 复审 资格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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