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丰县殡葬管理所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丰县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殡仪数据录入员1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男性、40周岁以下,具备文字写作、社会管理和沟通能力。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18日,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面试和政审。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月薪4000元,含社保福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宜丰县殡葬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殡仪数据录入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3. 岗位要求:
殡仪数据录入员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宜丰本地人,适合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
应聘者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2.报名地点:宜丰县民政局一楼(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晏雨晴   电话:15879527920。
3.报名材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民政局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管理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殡葬管理所和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地点在县殡仪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能少于5年。
六、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2.试用期结束后办理正式聘用,月薪4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丰县殡葬管理所
2024年5月11日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聘用 招聘 试用期 管理所 殡葬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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